为加强全市经营性公墓管理,规范经营性公墓的建设和经营行为,推进我市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经营性公墓年检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办〔2013〕4号)、《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改革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豫民文〔2021〕158号)、《郑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民文〔2020〕118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郑州市经营性公墓年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1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民政局。
电话(传真):0371-67181190
电子邮箱:mzjshswc@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12号(郑州市民政局)
邮 编:450052
附件: 1 .《郑州市经营性公墓年检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关于《郑州市经营性公墓年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的
情况报告
我局于2023年10月11日在局网站发布关于《郑州市经营性公墓年检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截止2024年11月11日,我局未收到有关意见和建议。
特此说明。
社会事务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