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强化服务类社会救助与老年福利有效衔接,着力解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照护服务难题,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24〕73号)和《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民文〔2025〕10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牵头起草了《郑州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将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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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12号郑州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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