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我市无人认领尸体的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程序,促进我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和《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联合市直有关单位对《关于印发<郑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9〕5号)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6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67181190
邮 箱:mzjshswc@163.com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