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做好我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有效落实省厅工作要求,依据《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郑办〔2021〕35号)、《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郑民文〔2022〕56号)、《关于转发<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21〕10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民〔2023〕1号)等文件,市民政局起草了《郑州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尽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最新精神,迅速推进我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7天,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民政局。
1.通过邮件将意见发送邮箱:zzsmzjshjz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郑州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12号郑州市民政局109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郑州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反馈意见”字样),邮编:450007。
3.联系电话:0371-67172763。
附件1:《郑州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郑州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
《郑州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情况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郑州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网址:https://mzj.zhengzhou.gov.cn)就《郑州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未收到来自社会面有关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工作群向16个开发区、区县(市)民政部门征求了意见,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没有收到有关意见建议。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