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答:具有郑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凡具有郑州市户籍的困难家庭,都可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者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3、低保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2020年开始,我市将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办)一级。乡镇(街道)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之日起,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由乡镇(街道)对拟批准低保家庭的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拟保障金额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并在村(居)委会长期公示低保信息。
4、目前我市的低保标准是什么?
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40元。人均耕地0.3亩以下的低保家庭,低保标准按照740元核定,根据人均收入和核定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人均耕地超过0.3亩的低保家庭,低保标准按照740元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518元,根据困难情况分为A、B、C三类,分别按照核定低保标准的100%(518元)、80%(414.4元)、60%(310.8元)发放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