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5-06-27 18:44:35  

各开发区民政、财政部门,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

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标准

生活标准提高每人每月841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标准核定为每人每月841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低保家庭,标准按照新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月589按新标准70%核定的低保家庭,其耕地收益不计入家庭收入,根据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家庭经济状况分为A、B、C三类,分别按核定标准的100%589元80%471元60%353元发放低保金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统一调整提高每人每不低于1262元。家庭人均耕地0.3亩(不含)以下的特困供养对象,其标准核定为每人每不低于1262元;家庭人均耕地0.3亩(含)以上的特困供养对象,其标准按照标准的70%核定为每人每不低于883元。

执行时间

新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20257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开发区、区县(市)民政、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统计确认和标准提高核算工作,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要加强宣传,积极宣讲社会救助政策和新的社会救助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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