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评估实施细则》《2023年度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评估评分标准》,经各养老服务设施自评申报、区(开发区)级民政部门组织评估,现将2023年度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绩效评估良好与合格等级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联系电话:0371-67188137
郑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