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关于 征集郑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活动 销售主体的公告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4-10-15 17:33:49  

为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加快推进家装厨卫“焕新”活动开展,聚焦家装厨卫产品、居家适老化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现就征集郑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活动销售主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概况

围绕“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容易、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功能,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老年人以家庭为单位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包括地面改造、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等(以河南省最终印发的实施方案清单为准),按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际消费价格给予一定比例补贴。

二、企业征集流程

居家适老化改造及相关老年用品销售主体(以下统称销售主体)通过企业注册所在地民政部门报名,提交相应材料,并签订承诺书。各开发区、区县(市)民政部门将销售主体名单定期汇总至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定期在网站、郑好办平台等公布名单。

活动开展期间,各开发区、区县(市)民政部门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对销售主体进行增减,并报市民政局。分公司可通过分公司注册地,或其总部注册地报名。

三、参与企业要求

一般要求:

1.在郑州市内拥有经营实体门店,门店主营产品中应包含《河南省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项目推荐目录》中的产品。

2.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两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3.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能提供活动相关台账资料;

4.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有送货、安装、调试、维修、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能按区域进行有效管理;

5.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的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的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

6.销售主体促销优惠政策由自主决定,但不得出现借助补贴政策提高零售价格、以次充好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

7.坚持诚信经营,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特殊要求:

其中有意愿参加“困难老年人家庭(A类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的销售主体,除满足一般要求外同时要求:

1.重点围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际居住环境和健康状况需求,从施工改造、设施设备、老年人用品配置等方面实施改造,仅提供基础类项目制成3000元适老化改造套餐,供老年人家庭选择并一次性核销。

2.企业需在申请人获得A类补贴核销码后,先行垫付资金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完成后申请补贴发放。

3.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按照100%比例实地核查。

四、申报材料

1.销售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承诺书(附件1);

3.郑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活动销售主体报名表(附件2);

申报材料1、2项中所有复印件需加盖销售主体公章,原件备查,申报材料3项由开发区、区县(市)民政部门对辖区申报主体汇总后报市民政局。

五、有关要求

(一)各开发区、区县(市)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筛选,并要求参与企业做出服务承诺,签定承诺书,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各开发区、区县(市)民政部门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主动对接,解决企业在参加活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各开发区、区县(市)民政部门要根据活动时间节点,加强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活动的宣传,提前预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宣传相关图片、链接可发送至邮箱。

 

线下销售主体征集工作即日起开展,后续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参与销售主体名单。

 

 

附件:1.郑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活动企业承诺书

2.郑州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焕新”活动销售主体报名表

3.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联系表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