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免收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郑政〔2011〕21号)、《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发改收费〔2020〕736号)、《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的通知》(郑民文〔2020〕56号)精神,现将郑州市市区惠民殡葬政策公告如下:
一、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
(一)减免对象
1.凡户籍在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航空港区的城乡居(村)民。
2.在郑州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郑州户籍的学生,驻郑部队现役军人。
3.与在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郑州市区居住的外来打工人员。
以上人员在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殡仪馆)火化遗体,其丧属或单位在办理遗体火化手续时,享受免费范围内的惠民殡葬政策。
第1项人员若在外地亡故者,按照殡葬管理条例、本着就近火化的原则火化的,丧属可持居民户籍证明和火化手续等有效证件,到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确认,经确认审核后,享受免费范围内的殡葬惠民政策。
(二)减免项目及标准
郑州市市区惠民殡葬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为6项1500元,具体项目与标准如下:
1.遗体接运费。郑州市区内遗体接运每具500元(包括馆内卸车、转运、消毒等)。
2.遗体存放费。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每具三天180元。
3.卫生防(腐)护用品100元。
4.遗体火化费。平板式火化机遗体火化每具400元。
5.骨灰盒200元。
6.骨灰盒寄存费。骨灰堂存放每盒一年120元。
超出惠民殡葬服务补助标准的部分由丧属自行承担。具体办理流程见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现场公示。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
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对符合惠民殡葬条件采取骨灰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丧属给予奖补。
(一)基本方式和条件
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包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海葬以及骨灰存放等,其安葬应符合下列条件:
1.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由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公墓提供。
2.骨灰寄存在本市经批准设立的骨灰堂(楼)10年以上,并签订存放协议。
3.郑州市统一组织的海葬。
(二)奖补对象及标准
在市、县(市)民政部门核准的公墓和骨灰堂(楼),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和骨灰存放的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具骨灰补助丧属1000元:
1.安葬(放)的骨灰生前户籍为郑州市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郑州航空港区的城乡居民;
2.安葬(放)的骨灰生前为在郑州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郑州户籍的学生,驻郑现役军人;
3.安葬(放)的骨灰生前为与在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郑州市区居住的外来打工人员。
(三)办理程序
领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海葬和骨灰存放补贴的个人,向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逝者身份证、户口本、火化证明;
2.安葬(放)合同(协议书);
3.逝者直系亲属经办人身份证、银行账号。
经审核同意后,补贴资金汇入经办人“一卡通”账户。
具体办理流程见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现场公示。
县(市)惠民殡葬政策,由各县(市)民政局在当地官网上进行公示。
郑州市各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殡仪馆)联系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丧事咨询 预约电话 |
1 | 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 二七区樱桃沟景区三李村 | 68984601 |
2 | 荥阳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 荥阳市城关乡石板沟村 | 64613448 |
3 | 登封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 登封市大金店镇三王庄村 | 62803144 |
4 | 新密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 新密市岳村镇桥沟村 | 63139444 |
5 | 巩义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 巩义市豫31公路九公里处 | 64121044 |
6 | 新郑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 新郑市薛店镇包嶂山村 | 62585076 |
7 | 中牟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 中牟县姚家镇福林路中段 | 62155110 |
殡仪服务监督电话:郑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67181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