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郑州市救助管理站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组织实施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采用公开遴选、综合评分方式择优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接本单位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全流程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本次遴选不编制、不出售招标文件,遴选评审唯一依据为附件《综合评分表》,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参选。
一、遴选单位
郑州市救助管理站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郑州市救助管理站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
2. 服务涵盖内容:本项目包含街面救助服务、站内安全管理服务、救助热线服务、特困人员照顾服务四个子项目。中选代理机构须全权负责项目招标代理全流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告发布、组织现场答疑踏勘、开标评标现场组织、中标结果公示、协助采购合同签订、招标全过程资料整理规范归档、招标质疑及投诉对接处置、后续合规配合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事宜。
3. 服务期限:自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子项目招标完成、中标合同全部签订、全套招标资料完整归档及后续质保配合工作结束为止。
4. 遴选方式: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法,无招标文件发售环节,评审严格以本公告附件《综合评分表》为唯一评审依据。
三、参选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场地及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近三年经营及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和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业务内容。
3. 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具备合法有效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执业资质,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及专职专业服务团队。
4. 拟派驻本项目服务团队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民政救助行业政策,具备3年以上政府购买服务或民政类项目招标代理实操经验,团队及从业人员无违法违规执业、行政处罚及不良从业记录。
5. 参选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中选后分包、转包本项目代理服务业务。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近3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2.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河南省或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3. 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4.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 近三年政府购买服务或民政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专项服务方案、专职服务团队配置表、代理服务收费报价函。
8. 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全套材料统一密封封装于单个投标文件袋内。材料封面及密封袋须清晰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所有递交资料一概不予退还,未按本要求完成装订、密封的,一律按无效报名资料处理。
五、报名及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1. 报名及资料受理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7:30,逾期送达、邮寄送达或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3. 提交地点:郑州市救助管理站财务科(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西路198号)
4.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838555585
六、报名家数限定及遴选终止约定
截至本公告规定的资料提交截止时间,有效报名参选单位不足三家的,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随即自动终止、予以取消,不再组织后续评审及遴选相关工作,遴选单位不另行通知、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七、评审规则及中选确定办法
1. 由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公开招标领导小组,首先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单位,直接淘汰,不进入综合评分环节。
2.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严格按照本公告附件《综合评分表》实行百分制综合量化评分;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为参选单位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1名、备选中选候选人2名。
4. 若总分相同,依次按报价得分、同类项目业绩得分、服务方案得分从高至低排序确定顺位。
5. 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失效或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的,依次顺延由备选中选候选人递补为中选人。
八、中选公示及期限
1. 遴选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在郑州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2.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及异议投诉;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中选人,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按程序签订代理服务合同。
九、其他事项说明
1. 参选单位须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全权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行为,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列入郑州市救助管理站合作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各类服务项目遴选。
2.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行业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最终收费标准以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3. 遴选单位有权对参选单位资质、业绩、办公场所、团队配置及服务能力开展现场核查,核查不符合参选条件的,直接取消参选资格。
4. 本次遴选无招标文件编制及出售环节,公告及附件《综合评分表》为本次遴选唯一有效依据。
5.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现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市救助管理站所有。
特此公告。
附件:郑州市救助管理站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
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综合评分表
郑州市救助管理站
2026年5月15日
附件:
郑州市救助管理站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遴选综合评分表
一、总则说明
1. 本次遴选采用政府采购综合评分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执行。
2. 本评分表满分100分,为本次遴选唯一评审依据,不另行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3. 评审先开展资格性审查,实行一票否决制,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综合评分。
4. 所有佐证材料须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资质、业绩、社保、信用截图等均以现场提交书面装订资料为准。
5.本公告所指近几年(几个月)时间界定,均以资料提交截止当日为基准时点向前倒推对应整年(连续整月)认定。
6.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为参选单位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资格性审查表(一票否决 不计入分值)
序号 | 审查资料内容 | 审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 备注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 |
| 缺项、无效均不合格 |
2 |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
| 资质不全不予通过 |
3 | 近3个月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复印件 |
| 资料缺失不予通过 |
4 |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
| 无原件不予通过 |
5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
| 有失信记录直接否决 |
6 | 近三年政府购买服务或民政救助领域招标代理业绩合同复印件 |
| 无相关业绩视为不合格 |
7 | 项目服务方案、团队配置、收费报价函全套资料 |
| 资料不全不予通过 |
8 | 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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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论:□合格 □不合格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三、综合评分细则表(满分100分)
1. 企业资质与信用合规(20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1 | 代理备案资质 | 8 | 已完成河南省或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得8分,未备案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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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企业信用状况 | 7 | 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得7分;任意一项有记录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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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基础资料合规 | 5 | 营业执照、纳税、社保证明齐全有效得5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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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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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同类项目业绩实力(2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2.1 | 政府购买服务代理业绩 | 15 | 近3年5项及以上得15分;3–4项得10分;1–2项得5分;无业绩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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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民政类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 10 | 近3年3项及以上得10分;1–2项得5分;无业绩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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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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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重复业绩不重复计分。 | ||||
3. 专职服务团队配置(1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3.1 | 项目负责人资质经验 | 8 | 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业5年以上得8分;初级职称+3–5年经验得4分;其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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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专职团队人员配置 | 7 | 团队5人及以上且均提供社保证明得7分;3–4人得4分;1–2人得2分;无专职团队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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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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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目服务方案及专业能力(2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4.1 | 专项服务实施方案 | 12 | 贴合救助工作实际、流程完整针对性强10–12分;方案较完整7–9分;内容简略4–6分;无方案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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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合规风控及保障措施 | 8 | 风险识别全面、防控及合规承诺完善7–8分;有基本措施4–6分;措施缺失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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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档案管理及服务承诺 | 5 | 归档规范、服务响应及时、保密承诺到位得5分;基本满足得3分;不完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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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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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代理服务收费报价合理性(15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得分 |
4.1 | 收费标准合规性 | 5 | 符合国家及郑州招标代理收费规定得5分;超标、不合理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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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报价竞争合理性 | 10 | 以有效参选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得10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0.2分,最高加2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2分,扣完为止;明显低于成本无合理解释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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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1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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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单位得分:__________分
四、评审通用规则
1.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独立打分,不得相互商议、暗示干预评分。
2. 最终得分相同依次按:报价得分→业绩得分→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3. 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及资料弄虚作假的,直接作无效参选处理。
4. 本评分表未尽事宜,按现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五、评审签字栏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1:__________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2:__________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3:__________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4:__________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5:__________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6:__________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7:__________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8:__________
公开招标领导小组纪检1:__________
评审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