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启动
来源:中国社会报  发表时间:2025-05-19 17:51:23  

本报讯  (记者  姜雪芹)  经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25—2026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并于日前印发通知,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创建主体和名额分配、组织单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有关事项。

通知指出,在2021—2023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指引(2025年)》,继续创建不超过20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并深入挖掘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典型做法,广泛宣传推广,发挥示范作用,促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通知明确,创建工作分为6个阶段进行:2025年5月—6月发布创建通知、开展创建培训;2025年7月社区自愿申报、省级统筹推荐;2025年8月—2026年5月确定创建名单、持续跟踪指导;2026年6月—8月评估验收;2026年9月组织公示和认定发布;2026年10月—12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主体为城乡社区,申报主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已获得“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称号的城乡社区,不重复参与申报及创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社区申报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创建工作加强指导,对创建对象严格把关,确保符合创建要求。要充分发挥本地专家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作用,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开展。要主动公开活动开展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要加强对已命名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了解有关情况。全国老龄办将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复核,复核结果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及时取消资格,予以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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