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调“四个必须”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6-06-21 00:00:00  
6月20日,我省召开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精神,总结全省2015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王铁副省长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胡向阳主持。
王铁副省长对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大局以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作了认真分析,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深刻认识肩上的重担和责任,自觉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支持好、服务好、保障好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做人民军队的坚强后盾。他强调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做好“四个必须”。一是必须增强服务军队改革的大局意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我国军队改革大局。妥善安置退役士兵,是支持好军队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服务好军队改革大局的具体举措,是保障好军队改革大局的重要途径。二是必须落实各项具体安置措施。安置计划落实必须到位。科学合理下达安置计划,坚决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坚决不允许出现“空安置”的现象。大力推行“阳光安置”,实行档案量化打分、综合成绩评定、按序选岗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倾斜政策措施必须到位。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实行高质量安置、精准安置。根据每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总数科学确定一定比例的编制,专门用于安置退役士兵。承担指令性安置任务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可以探索采取带编安置、“预留岗位、先进后出”的办法,不得以没有编制为由拒绝接收退役士兵。各级民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特别是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凡适合退役士兵就业的岗位,原则上主要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法定责任履行必须到位。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完成接收安置任务。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相应编制及岗位空缺的,应优先用于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在招录政法干警时,确定一定比例的职位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要拿出新招工数量5%的岗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必须到位。要站在支持部队建设,关爱伤病残退役士兵的角度,通过规范接收安置程序、加强军地协调配合、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等办法,加快接收进度,提高安置质量。三是必须强化培训就业创业服务。部门协同机制要强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就业培训实用性要强化,要本着“就业为本、技能为先”的原则,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实用性。就业创业的服务要强化,加大力度为退役士兵提供更贴心、更便捷的个性化就业服务,拿出优惠政策,支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要强化,切实打通落实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尽可能在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办理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为退役士兵提供支持和便利,进一步激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四是必须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政府任期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双拥模范城(县)考评体系。要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将退役士兵安置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早测算,及早预留,及时下拨,保证安置经费足额到位。要强化督查问责,完善军地联合督导机制,定期对安置计划的落实情况,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督查问责年,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督查问责的重要内容。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战营对2015年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6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濮阳市政府、长垣县政府、中国联通河南分公司作了经验介绍。近50家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在主会场参会,各省辖市、县(市、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办公室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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