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民政局  发表时间:2016-04-25 00:00:00  

郑民文〔2016〕51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6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4月12日

2016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启航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今年,郑州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民政建设结合起来,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优化服务,强化监督,持续提升全市民政法治工作整体水平,为全面推进民政工作晋位升级,实现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围绕这一基本思路,2016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出台《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工作的意见》。明确“十三五”时期民政法治工作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加快法治民政建设步伐。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共郑州市民政局委员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6年学法计划》,做到学法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抓好局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的落实,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对各类民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备案审查等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各县市区民政局及直属执法单位(处室)2016年办理的行政许可类、行政确认类及行政处罚类案件进行抽查,表彰先进,通报后进,纠正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民政系统依法办事、依法办案的整体水平。

五、坚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综合法律知识和民政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推动形成自觉学法用法遵法的良好氛围,提升民政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六、深化“五单一网”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职权法定和全面履职,持续推进民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克服懒政、怠政,坚决纠正不作为和乱作为。科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开展针对各级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权力行使过程中的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七、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主体活动,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再上新台阶。完善服务体系,精简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推进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中全面推进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积极应诉。

八、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城乡低保、优待抚恤、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管理等重点民生项目和公益事业、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公开。

九、认真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以“让代表委员满意,让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创新办理工作,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以建议、提案办理为契机,扎实解决百姓关注的民政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建议、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十、继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适应依法行政工作需要,全市11个县(市、区)近一半的地方内设了法制科室,充实了人员力量。目前,尚未建立法制机构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力争年底前把独立的法制机构建立起来。个别确实难以设立的,应配备一名法治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专职人员。充分发挥法治机构在民政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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