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服务能力,扎实开展我市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11月13日上午,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在巩义市召开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临时监护工作现场会。郑州市民政局副局长郭益民、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张捷、副处长张羿、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书记、主任万懿萍、副主任孟艳娟等出席了会议,来自各县(市)民政局分管领导同志、儿童福利工作负责人及县(市)未保中心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郭益民副局长介绍了郑州市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其他各类困境未成年人面临的生活救助、监护干预等问题,分析了郑州市临时监护服务开展的现状。她指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为民政部门依法承担临时监护的专门机构,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各县(市)要吸收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推动县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到监护不缺位,关爱不缺失,切实提升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
巩义市民政事务中心六级职员李鲜霞就巩义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融入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平台促进监护不足、监护缺失未成年人帮扶,以及针对监护人残疾、重病、服刑在押人员等情况开展未成年人临时监护服务,建立健全未保站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工作标准等做了经验交流分享。
随后,荥阳市、中牟县、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就各地临时监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此外,荥阳市通过分包困境儿童对象开展针对性帮扶,新郑市通过引入民营服务机构统筹开展“一老一小”集中供养,开启“慈善+”服务模式,整合资源快速介入等做法,也为各县(市)提高临时监护服务水平提供了有益的思路。最后,参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巩义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场馆建设和服务开展情况。
此次现场会是郑州市各级民政部门以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二条有关临时监护规定的阶段性检验,更是郑州市持续提高未成年人临时监护工作水平和能力的有效举措。各县(市)民政部门及未保中心将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