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更好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按照《郑州市民政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同向发力、推动落实,于8月9日将低保、特困资金按照新标准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标准调整自2024年7月1日执行,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760元、532元,根据困难程度分档发放。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即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140元、798元。新标准实施后,共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8355人、城乡特困人员2253人,发放救助资金3419.48万元,同步补发7月份城乡低保、特困金差额7万元,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强化主动发现,广泛宣传政策,提升社会救助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