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区民政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章节,部分局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要学出责任担当,恪守工作纪律。要深刻认识党的工作纪律是党员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基本要求,切实把《条例》关于工作纪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做事公道正派,用权出于公心,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强化规矩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时、如实报告个人和工作有关事项,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规定等。
会议要求,要学出朴素作风,恪守生活纪律。要认真对照《条例》关于生活纪律的各项要求和党员义务,牢牢把握生活纪律这个日常生活交往的行为规则,时刻注意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做到情趣高尚、品行端正。要加强自我约束,“把洁身自好作为第一关”,任何时候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从一言一行、小事小节做起,保持良好生活作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