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慈善法》宣讲走进花园路街道办事处
来源:市民政局  发表时间:2021-04-29 11:00:18  

为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理念,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社区治理,2021年4月27日,郑州市民政局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王自兴来到金水区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讲活动,花园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刘立平、社区治理办公室主任代晓雨、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志愿者及辖区社会组织等4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讲活动。 

王自兴处长向大家解读了《慈善法》内容和此项法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慈善的纲领性法律法规,它系统的规范了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为规范开展慈善活动提供了依据,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引领,为做好慈善工作提供了保障。

王自兴处长与各社区及各社会组织交流了《慈善法》的颁布对社区治理带来的实质影响,它为社区治理补充了强劲发展新动能,加快了我国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进程。王自兴处长指出,花园路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走在了全市的前头,是全市最早成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街道,孵化了众多优秀的社会组织,有了《慈善法》作为法律依据,解决了民非组织和社会团体如何规范的参与慈善服务的难题。下一步,花园路街道应该抓住优势,调整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和优化社会组织结构,积极推动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申请工作,扩宽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活动的资金渠道来源。

据悉,花园路街道后续将继续开展一系列《慈善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和培育居民慈善意识,发动各志愿团队及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促进社会组织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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