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出台儿童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文件,加快推进儿童社工服务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20-12-31 17:18:07  

近日,郑州市民政局联合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郑民文〔2020〕153号),明确了郑州市儿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方向和任务措施。

文件要求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儿童社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明确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要设置儿童社会工作岗位或开发儿童社会工作项目,配备使用儿童社会工作人才。二是重点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家庭养育指导、收养家庭评估、防辍保学、教育支持、社区融入和社会参与等支持性服务;建立儿童保护热线,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残儿童等,开展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和监护干预等保护性服务;帮助落实儿童福利政策保障、社会救助、康复救助,开展课后托管、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生活教育等补充性服务;开展临时监护和保护等替代性服务。三是建立健全儿童需求发现评估帮扶工作机制、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承接机制、服务转介机制、服务绩效评估机制、督导等工作机制。四是在加快培育儿童社会工作机构,优先扶持一批能够满足儿童救助保护、残疾康复、权益维护、防辍保学、临时监护等紧迫需要的儿童社会工作机构。五是推进“儿童主任、儿童社工与儿童志愿者联动”,指导儿童主任履行儿童关爱保护的工作职责,引导儿童社工充分发挥在发现问题、介入评估、链接资源、规范服务、成效评估和经验总结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组织培育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援助、权益维护、政策宣传等为主要内容的儿童志愿队伍。

到2025年,实现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要有1家组织完善、服务专业、社会影响较大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每个乡镇(街道)要有不少于2名儿童社工,一半的城市社区要有不少于1名儿童社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置儿童社会工作岗位;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设置社会工作站(室),配备使用儿童社工;实施一批服务广泛、成效显著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