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郑州市无烟单位”的决定》(郑爱卫〔2018〕42号),我局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命名为“郑州市无烟单位”。为此,局党组书记、局长冯明杰专门作出批示:“大家共同维护,为了他人,更为了自己”。
请机关全体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注重保持和提升,为营造无烟环境、推动健康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