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安全生产专班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7-10-09 08:54:09  

为做好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9月4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专班。专班由副局长刘鲁豫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吴新建、司红军任副组长,局老龄办主任段玉田、社会救助处处长涂擎、社会福利处处长唐红来等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要求于9月底前,分口负责对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含市老年公寓)敬老院、社会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排查一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专班成立后,组长刘鲁豫立即召集专班成员召开工作部署会,要求从即日起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做到建台账、留痕迹、有方案、有记录、有反馈。

会后,各业务处室按照业务分工,于9月5日开始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至9月14日,除老龄办、救助处因任务量大、人员不足暂未完成外,其余处室都已督查完毕。截止9月30日,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督导完全结束。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各组深入每一个社会福利机构,按照“严、实、细”的要求,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光荣院检查情况

全市共有三家光荣院,分别是:新郑市光荣院、新密市光荣院、中牟县光荣院。共设72个光荣间,床位178张,入住院民45位,共有工作人员40人。

通过检查认为,三家光荣院管理规范,安全巡查制度健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开展经常。

在检查中,共发现安全隐患6处,现已整改到位。

社会福利机构检查情况

9月5日下午,副组长吴新建召集社会福利处和局属福利机构负责人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局党组会议精神,并结合各福利机构的实际情况,强调了下一阶

各单位邀请消防部门参与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社会福利处副处长贾爱丽带领督查组对新郑市福利中心、新密市社会福利院、中牟县社会福利中心和6个局属福利机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共查处郑州市嵩山医院等8个单位存在安全隐患,其中大部分是因历史原因未设计、安装自动喷淋系统,目前改正起来难度很大;少部分因管理措施不到位、维护保养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隐患,已责令其立即改正。

敬老院检查情况

从9月5日到9月25日,社会救助处分成两个工作组,采取现地查看、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市敬老院进行逐一检查。共检查全市6个县(市、区)62所敬老院,查出问题134个,下达整改通知书41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敬老院法人登记率不高,证照不全;二是敬老院基础设施较差,与供养能力要求有差距;三是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强。

军休系统检查情况

采取了集中检查与分组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市直十个军休所及有编制有机构的县(市)区军休所(站)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逐个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当场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并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备案。

养老机构检查情况

老龄办于9月5日—9月15日,对我市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查问题整治,重点检查省厅反馈问题整治情况。对省厅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中反馈的我市养老机构54家存在的193个问题进行检查,实地逐项对照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的,检查整改情况,未整改的,督促制定问题整治计划,重点对省厅反馈的问题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目前还有21家(无证5家)机构,33个问题未整治。

二是查设施配置,重点检查烟感报警装置安装情况。此次检查,对9家未安装烟感报警系统的进行督促,要求尽快安装。

三是查消防手续,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消防验收情况。对我市已设立许可的50家养老机构的消防验收手续进行检查,经检查,有消防部门验收报告的23家,消防备案抽中合格5家,消防备案未抽中7家,消防部门盖章14家,1998年前建的敬老院不需消防验收1家。对消防部门盖章的14家进行督促,要求尽快取得消防部门验收报告。

此次安全检查,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2份,要求整改问题73个,并规定了整改时限。十九大召开前,下发了《郑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老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十九大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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