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郑州电视中心”名称前的公示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9-06-05 16:33:41

郑州电视台建设项目位于中原区,北临丹水大道,南临文传东街,西临文传北街,东临凯旋路,“郑州电视”寓意项目主要用途,“中心”为选择的通名,此地块建设用地面积37766平方米,建筑面积161858平方米,绿地率10%,计有2栋,建筑高度99.9米的文化设施区,使用“郑州电视中心”作为该建筑的名称。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自发布之日计起)。
社会公众可拨打我办电话:67581037参与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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