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更好的将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困难群众,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4〕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民〔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起草了《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7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民政局。
电 话:0371-67170113
电子邮箱:zzsmzjshjzc@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嵩山北路12号郑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
邮 编:450052
附件 1.《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
稿)》
2. 起草说明
《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情况说明
2024年7月19日至7月25日,郑州市民政局通过门户网站(网址:https://mzj.zhengzhou.gov.cn)就《关于调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未收到来自社会面有关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向16个开发区、区县(市)民政部门征求了意见,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没有收到有关意见建议。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