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行政机关不得朝令夕改、反复无常
郑州市民政局:
荥阳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开答复称“荥阳市要求2020年底,京城办和索河办分别建设完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2个乡镇全部建成完成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4月26日荥阳市召开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会,下发《荥阳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细则》,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于6月份依照省、市要求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选址和规划设计。目前各乡镇的选址正在进行。荥阳市规划京城、索河分别建城市公益性公墓,是根据荥阳市区域殡葬改革发展实际需求和便于建设管理,并且经过征求意见,荥阳市政府同意”。
但是查阅荥阳市民政局《荥阳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却发现这一切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动,根本不可能完成郑州市政府下达的“2020年荥阳市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的目标任务。
一、目标向后推延一年
荥阳市起初要求2020年底,京城办和索河办分别建设完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荥阳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却指出“2021年底荥阳市至少建设完成1处城市公益性公墓”,2020年底变成了2021年底,目标向后推延一年。
二、荥阳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细则中没有规定6月份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选址和规划设计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支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2020年郑州市级和中牟县、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郑州航空港区、上街区各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各县(市、区)、开发区50%的乡镇各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2021年,全市每个乡镇各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距离乡镇较远且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以组团建设规模适度的农村公益性公墓, 实现殡葬基础设施市、县(市)、乡镇、村全覆盖。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县(市、区)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
但是《荥阳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细则》只有一些原则性、笼统模糊的规定,根本没有制定任何具体的时间计划表,这样怎么能够按期完成郑州市政府下达的“2020年荥阳市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的目标任务呢?
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言行一致、诚实守信,不得朝令夕改、反复无常。郑州市民政局应当责令荥阳市人民政府、荥阳市民政局立即制定《荥阳市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制定建设计划,确保2020年底之前实现“2020年荥阳市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的目标任务。